
"Antitrust" crisis is on the rise, will Alphabet-C and Apple face "dismemberment"?

科技巨頭谷歌和蘋果面臨反壟斷危機,可能被勒令分拆。歐盟和美國的監管機構正在對它們展開調查,指控它們建立了難以轉換的生態系統,限制了競爭。蘋果還面臨着被解散的風險。此案可能需要數年來決定,蘋果已表示將堅決抗爭。此外,蘋果、Meta Platforms 和谷歌還可能因違反數字市場法案而受到調查和罰款。這是科技巨頭面臨的重大挑戰。
智通財經 APP 獲悉,隨着大西洋兩岸反壟斷監管機構嚴厲打擊涉嫌反競爭的行為,科技巨頭正面臨着數十年來最大的挑戰,這可能導致蘋果公司 (AAPL.US) 和 Alphabet(GOOGL.US) 旗下的谷歌公司被勒令分拆,這在行業內將屬首次。
與此同時,這也激發了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羣起而攻之,在歐盟和美國立案後,各國反壟斷調查數量不斷增加即為例證。自 AT&T(T.US) 在 40 年前被拆分以來,迄今美國還未有一家公司面臨潛在的監管機構主導的拆分。1984 年,AT&T(T.US)(也被稱為 MaBell) 被拆分為七家獨立公司,稱為 “BabyBells”,目前,AT&T、Verizon 和 Lumen 是目前僅存的實體。
當前,監管機構指控蘋果和谷歌等公司圍繞其產品建立了堅不可摧的生態系統,使客户難以轉而使用競爭對手的服務,這導致了 “圍牆花園” 一詞的產生。谷歌不同意歐盟的指控,蘋果則稱美國的訴訟在事實和法律上都是錯誤的。
美國司法部與 15 個州聯手起訴蘋果壟斷智能手機市場、阻撓競爭對手並抬高價格,隨後於上週三警告該公司,不排除以解散令作為恢復競爭的補救措施。
即便如此,此案仍可能需數年才能判決,而蘋果公司已聲稱要與此案抗爭到底。
歐洲各地的其他威脅也日益加劇。匿名知情人士透露,蘋果、Meta Platforms(META.US) 和 Alphabet 或因違反《數字市場法案》(DMA) 而接受調查,如果屢次違規,可能被處以鉅額罰款,甚至被勒令解散。
去年,歐盟反壟斷主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 (Margrethe Vestager) 曾指責谷歌在其廣告技術業務中存在反競爭行為,並稱谷歌可能不得不剝離其賣方工具,這一言論或許是為日後採取嚴厲措施所做的鋪墊。
維斯塔格稱,要求谷歌出售部分資產似乎是避免利益衝突的唯一辦法,這將防止谷歌涉嫌偏袒其在線數字廣告技術服務,而不是廣告商和在線出版商。預計維斯塔格將在今年年底前做出最終決定。
歐洲議會議員安德烈亞斯·施瓦布 (Andreas Schwab) 曾積極參與起草本月開始實施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歐盟 DMA 技術準則,他表示,立法者將對藐視規則的科技巨頭重拳出擊。
施瓦布在上週五表示,“如果這些公司不遵守 DMA,議會將會要求分拆。我們的最終目標是讓市場開放、公平,允許更多創新。”
分拆難以實現
實際上,監管機構在考慮各種方案時,遠不能確定是否將下達解散令,任何行動都可能只是罰款了事。法律專家還認為,對比 1998 年起訴微軟 (MSFT.US) 的案例,此次起訴蘋果可能將更為困難。
“在歐盟,拆分公司被視為最後的手段。這種傳統較少,以前也從未發生過這種情況。”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歐盟委員會官員説。
Geradin Partners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達米安·傑拉丁 (Damien Geradin) 説,與谷歌相比,蘋果高度集成的系統也會使拆分變得困難,“整合的東西要複雜得多。例如,你不能強迫蘋果剝離其 AppStore。”
他説,對蘋果公司採取行為補救措施是更好的方式,如強制該巨頭做某些事,而對谷歌來説,分拆令針對的可能是為加強其關鍵服務而進行的收購。
倡導組織 “開放市場”(Open Markets) 的主管馬克斯·馮·圖恩 (Maxvon Thun) 説:“他們 (司法部) 更可能採取的補救措施是開放硬件功能,或確保開發者在定價方面不受歧視。” 據瞭解,蘋果公司每年近 4000 億美元的收入大部分來自硬件銷售,包括 iPhone、Mac、iPad 和手錶,其次是服務業務,每年收入約為 1000 億美元。
他説:“司法部或許將聲稱一切尚在討論中,但這未必意味着他們會選擇這條路。”
懷特凱斯律師事務所 (White&Case) 合夥人阿西瑪基斯·科姆尼諾斯 (Assimakis Komninos) 表示,分拆等結構性補救措施最終將在法庭上接受考驗。
他説:“強制採取分拆等結構性措施的過往經驗並不多,此外少量經驗表明,除了面臨艱鉅的法律挑戰外,這種做法還非常棘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