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二季度調整後 EBITDA 虧損大於預期 盤後跌約 5%

華爾街見聞
2021.08.04 20:10
portai
I'm PortAI, I can summarize articles.

財報顯示,Uber 二季度調整後 EBITDA 虧損 5.09 億美元,大於分析師預期的虧損 3.245 億美元。美股盤後跌約 5%

美國網約車巨頭 Uber(優步)於 8 月 4 日週三美股盤後公佈了截止 6 月底的 2021 財年第二季度財報。

財報顯示,Uber 二季度調整後 EBITDA 虧損 5.09 億美元,大於分析師預期的虧損 3.245 億美元。美股盤後跌約 5%

Uber 週三最深跌超 3%,收跌超 2%,報收 41.81 美元,今年迄今累跌 18%,跑輸同期標普 500 指數大盤逾 17% 的漲幅,較 2 月 10 日所創歷史最高 64.05 美元累跌近 35%,深陷技術熊市。

但去年 Uber 累漲 71.5%,遠跑贏標普同期漲幅 16.3%,過去一年 Uber 總回報率近 44%,也高於標普大盤的總回報率 35.4%。其股價進入 5 月以來連續下滑,市場擔心招募後疫情時代零工司機的困難或有損利潤,據稱大股東日本軟銀正考慮減持對 Uber 持股的 1/3 也對後者股價不利。

不過,財報發佈前,華爾街對 Uber 未來走勢頗為樂觀。在 FactSet 調查的 37 位分析師中,有 32 人給予 “買入” 評級,僅 2 人評級 “賣出”,平均目標價 69.53 美元,代表還有 66% 的漲幅空間。

多元化策略受華爾街青睞,關注 Uber 何時扭虧為盈和維持配送業務高增長

投資者將特別關注 Uber 的網約車業務總預訂量變化,該移動出行板塊的總預訂量是營收的一個關鍵指標,此前受到疫情期間叫車需求斷崖式下跌和不少商家/公司被迫關門的嚴重打擊。

市場還關注 Uber 移動出行、外賣及配送和貨運等多元化業務的綜合表現,在創立以來持續虧損了數十億美元之後,目前一些關鍵業務指標已展現出扭虧為盈的跡象。

券商 Cowen 分析師 John Blackledge 指出,Uber 核心網約車平台在每次出行的基礎上已實現盈利,公司有望在全球多個快速增長的地區及相鄰空間中獲得並保持市場份額。公司計劃以 22.5 億美元收購物流科技公司 Transplace 有助於加速貨運業務在明年四季度徹底扭虧的步伐。

Uber 首席執行官 Dara Khosrowshahi 曾在 5 月發佈一季報時重申,仍有望在今年實現調整後的季度 EBITDA(息税折舊攤銷前利潤)為正盈利,這一消息受到資本市場歡迎。

但公司同時預警稱,將斥資 2.5 億美元開展司機獎勵計劃,因為隨着新冠疫情在美國緩解,乘車需求的恢復速度超過了招攬新司機的能力,送餐需求也持續超過供給,這將壓縮公司利潤空間。

有分析稱,後疫情時代的合同工司機短缺預計將持續到今年三季度,威脅到 Uber 和 Lyft 等零工經濟領頭羊的業務復甦。兩家公司急需找到長期解決方案,Uber 北美司機運營主管 Carrol Chang 也承認這是一個值得 “深刻反省和反思的問題”,給網約車商業模式帶來很大不確定性。

除了必須證明能夠在不顯著增加成本的基礎上克服勞動力短缺問題,Uber 還需要維持其外賣與配送業務的高速增長,後者在疫情期間顯著抵消了核心網約車業務的疲軟。

在上文提到的收購 Transplace 公司之外,Uber 新近還與美國最大的連鎖會員制倉儲量販店好市多(Costco)、全美最大食品藥品零售商艾伯森(Albertsons Companies)和花卉公司 FTD 達成合作關係,增加在日用雜貨和更多預製食品、藥品方面的配送業務。

與專注移動出行的競爭對手 Lyft 相比,Uber 這種 “多條腿” 走路的模式顯然更被華爾街青睞。

券商 Gordon Haskett 分析師 Robert Mollins 便認為 Uber 未來 12 個月目標價為 65 美元,即可以再創歷史新高,理由是其業務全面開花並持續深入消費者的日常生活,將在網約車和配送方面增加市場份額,有利於增強未來幾年的營收和盈利能力:

“從短期來看,Uber 移動出行業務乘上了經濟重新開放的東風,而外賣及雜貨配送業務可以抵禦長期與疫情共存的背景,其貨運業務價值也被低估,公司有望成為貨運經紀行業的領導者。作為一種 “超級一站式 App”,Uber 將跑贏專注打車業務的 Lyft。”

在圍繞網約車司機究竟被歸類到 “臨時合同工” 還是企業僱員的監管風險方面,分析師一方面承認網約車行業在全球範圍內的監管壓力增加,同時也認為美國一些州的政策利好於 Uber。此前,越來越多的國家正要求將零工司機視為僱員,而僱員享有的一些工作福利會蠶食公司盈利。

瑞穗證券分析師 James Lee 稱,與英國在今年 3 月裁決把為 Uber 工作的駕駛員歸類成公司僱員不同,美國紐約州和馬薩諸塞州等關鍵州的零工勞動法談判正以加州 22 號提案為藍本,後者是加州選民去年通過的一項投票倡議,允許把為 Uber 等工作的零工工人視為獨立合同工而非公司員工。

(持續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