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各中小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 1 小时,认真落实 “三课、两操、两活动”……
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
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
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
各中小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 1 小时,认真落实 “三课、两操、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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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教委印发《上海市中小学 2021 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中央和本市有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工作、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加强教育管理,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联考或月考
《通知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以本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综合评价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以校为本、基于过程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根据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逐步完善本市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做好《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的使用工作,结合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探索,深入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各初、高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
教学评价工作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区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 1 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 30%。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学校内部的过程管理性考试应严格按照市教委颁发的中小学课程计划规定实施,并由所属区严格加以规范和科学指导。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小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严格执行等第制。
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为必修内容
各中小学要把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
要大力开展 “温馨教室” 建设,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志愿者服务、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工作的有效机制,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的课内外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培养劳动观念,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小学、初中、高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以下简称《读本》)要作为必修内容,利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班团队课、校本课程等统筹安排课时,由思想政治课教师主讲,每册集中学习 1 学期,平均每周 1 课时。其中,小学低年级、高年级《读本》分别安排在三年级上学期、五年级上学期,初中《读本》安排在初二年级上学期,高中《读本》安排在高一年级上学期。
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晨会或午会、班团队活动以及其他开展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根据不同学段学生年龄特点,采取学生喜闻乐见、富有启发的方式进行形式多样的时事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劳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劳动素养,组织开展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征和本校实际、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要确保高中生每学年不少于 30 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 20 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 10 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其中中学课程计划内的课时安排每学年至少 2 周,不足部分应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学校在双休日要主动与社区共建,有序开放资源,加强对社区活动的组织和引导。
不得挤占体育与健身课时和体育活动时间
各中小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 1 小时,认真落实 “三课、两操、两活动”(小学各年级落实 “五课、两操、两活动”),即每周安排体育与健身课程 3 课时(小学阶段学校每天开设 1 节体育课)、体育活动 2 次,每天安排广播操至少 1 次、眼保健操 2 次,不得挤占体育与健身课时和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 30 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小学进一步全面实施 “快乐活动日”
2021 学年全市小学阶段进一步全面实施 “快乐活动日”,“快乐活动日” 的课时安排计入拓展型和探究型课程课时,每次按 4 课时计,每学年安排 30 次,每学年课时总量为 120 课时。鼓励各区在总结小学 “快乐活动日” 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在初中学校实施 “快乐活动日” 的试点工作。
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以及教学用书使用的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以及教学用书使用的管理。学校在课程实施中,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不得组织学生购买未经国家或上海市审查通过的书本资料(包括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不得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的教材。
附:小初高学段课程计划
小学各年级全学年教学活动总时间为 40 周。其中,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 2 周,授课时间按 34 周计,复习考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间为 4 周;小学一、二年级每周课时总量为 33 节,三、四、五年级每周课时总量为 34 节。每节课的时间按 35 分钟计。学校安排学生在校课堂教学时间不得突破规定的周课时总量。
初中各年级全学年教学活动总时间为 40 周。其中,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 2 周。六至八年级授课时间按 34 周计,复习考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间为 4 周;九年级授课时间为 30 周,结束新课的时间不得早于 4 月底;初中各年级每周课时总量为 34 节,每节课的时间按 40 分钟计。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安排学生在校课堂教学时间不得突破规定的周课时总量。
高中各年级全学年教学活动的总时间为 40 周。其中,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 2 周。高二年级授课时间按 34 周计,复习考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间为 4 周;高三年级授课时间按 30 周计,复习考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间为 8 周。五、高中各年级每课时原则上按 40 分钟计,每周课时总量为 38 节。学校要合理安排高中各年级的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的课时,原则上不能将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的课时移作补课用。从 2021 学年高一年级开始,本市普通高中将施行新课程新教材,具体要求按照另行发布的《上海市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