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
智通财经 APP 获悉,据港交所 3 月 9 日披露,特殊目的收购公司 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发起人为招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蒋榕烽、凌尧、乐迪、吴骞 (通过其全资公司 AAC Mgmt Holding Ltd),联席保荐人为摩根士丹利及招银国际。该公司于今年 1 月 17 日曾向港交所递表。
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 是一家新注册成立的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为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其成立的目的乃为一家或多家公司进行业务合并。于获取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目标时,公司计划重点关注亚洲(特别是中国)“新经济” 行业(例如绿色能源、生命科学及先进科技与制造行业)内有科技赋能的公司。
公司竞争优势包括通过招商银行与招银国际平台建立领先的行业关系,辅以综合研究实力;特有的交易获取渠道;丰富的投资和执行经验;及利用招商银行与招银国际平台的一站式金融服务能力和深度连结,造就强大的增值能力。招银国际资产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长期目标是实现稳定的投资回报。通过与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密切协作,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招银国际资产管理及招银国际深圳共拥有超过 300 亿美元的资产管理规模,并在 2015 年至 2020 年期间,在私募股权投资方面实现了约 2.9 倍的投资回报倍数。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须于上市日期后 24 个月内宣布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并须于上市日期后 36 个月内完成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若未成功完成并购行为,则权证于届满日将毫无价值,以及公司将终止所有业务,公司清盘除外;暂停买卖 A 类股份及上市权证;合理尽快但不超过其后一个月按比例向 A 类股份持有人分发托管账户内的款项,但每股 A 类股份的金额不得低于 10.00 港元;及清盘及解散公司。
此外,SPAC 交易限制还包括于完成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前,公司及发起人以及其各自的董事及僱员禁止买卖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包括 A 类股份及上市权证)。 A 类股份及上市权证不得由并非专业投资者的香港公众人士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