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苹果要求台湾供应商须标明产地为 “中国台湾” 或 “中国台北”
据《日经亚洲》报道,苹果公司日前告知其供应商,长期以来,中国大陆海关执行一项严格的规定,即中国台湾地区生产的零部件进入中国大陆时,必须标明产地为 “中国台湾” 或 “中国台北”。有知情人士表示,苹果公司敦促其供应商尽快处理此事,避免因违规导致供货受到影响。目前,苹果公司的供应商正在为今秋的新款 iPhone 和其他新品的零部件供货做准备。知情人士透露,若在进口文件、表格中或包装上未准确表明商品生产地的,中国大陆海关可能会扣留并检查商品。违规货物将被处以 4000 元人民币的罚款,或是被拒绝通关。(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