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號強風訊號現正生效。天文台表示,本港風勢將進一步增強,考慮在正午 12 時至下午 2 時發出 8 號烈風或暴風訊號。 根據港交所颱風期間的交易安排,若 8 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極端情況於下午 3 時 45 分 (全日市) 或上午 11 時 45 分前 (半日市) 發出,交易於訊號發出後 15 分鐘停止。若於上述兩個時間仍未恢復交易,該交易日將不會有收市競價交易時段。View origi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