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今天(12 月 16 日)公布,因应疫情及配合国务院新冠肺炎防控联防联控机制 “新十条”,在继续和内地对入境人士实施 “5+3” 防控措施保持一致的前提下,自 2022 年 12 月 17 日零时起,优化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的防疫措施,由 5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 3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改为 5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 3 天离境限制。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今天(12 月 16 日)公布,因应疫情及配合国务院新冠肺炎防控联防联控机制 “新十条”,在继续和内地对入境人士实施 “5+3” 防控措施保持一致的前提下,自 2022 年 12 月 17 日零时起,优化由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士的防疫措施,由 5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 3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改为 5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 3 天离境限制。